关于切实加强钦州市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钦州市
建筑业联合会文件
钦市建联字〔2022〕4号
关于切实加强钦州市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和
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建筑业联合会、各会员单位:
近日,百色市德保县报告了深圳市返乡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田阳区、靖西市、隆林各族自治区、右江区也发现了与此关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切实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16号)、《关于做好近期有百色市德保县等地旅居史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19号)以及《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印发返钦来钦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和系列疫情防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疫情防控和工地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建筑工地返钦人员健康管理服务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有从田阳区、靖西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右江区等有本土病例的地区旅居史人员按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进行管理。建议返回人员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其抵钦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一)从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回人员。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有百色市德保县等地旅居史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19号)和《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返钦来钦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等规定实行健康管理。
(二)百色市其他县(市、区)返钦来钦人员,建议其抵钦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二、加强建筑工地来访人员排查和管理
各施工单位节后复工要切实加强来访人员管理,严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密切接触者等来访人员进入项目现场,项目健康管理员、保安须排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查验所有来访人员健康码、行程码,积极配合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主动配合市、镇(街)、社区防疫措施,结合当地管控政策,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如发现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在建工程项目部应第一时间向单位及社区进行报备,严格按照桂新冠防〔2022〕16号文件落实健康管理实行居家隔离和做好核酸检测。
(一)加强现场管控。各建筑工地要严格施工区域封闭管理,除加班、值班留守人员外,未经许可和查验登记一律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行“一人一档”实名制管理,做好进出人员体温监测和消毒等防控措施。
(二)落实健康码查验。若健康码发生变化,请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并配合当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持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工程项目现场,不得雇佣无健康信息人员。
(三)加强对在工地现场宿舍或周边出租屋居住参建人员的出行管理,教育其严格服从当地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肌痛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加强应急管理。各建筑工地要配足口罩、洗手液、消毒剂、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定期清点,确保满足防疫需求、随用随调。发现“红黄码”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第一时间做好人员管控、个人防护等措施。
三、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环境管理
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地下室、管廊、封闭建筑、坑口井洞等封闭空间和狭小空间等重点区域的垃圾收集转运、下水道清淤和消杀消毒措施,消除疫情传播隐患。二是强化厨房和食堂管理。后勤工作人员需在用餐前后对食堂进行清洁,每日及时清倒垃圾,定期对厨房和食堂进行消毒。三是严禁集体性聚集活动,提倡食堂分餐、错峰用餐,尽量隔位就座,减少工地宿舍内人员串门和集聚。
各县(区)建筑业联合会、各会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继续强化建筑工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人员排查情况监督检查,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蔓延,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附件:《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返钦来钦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
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2年2月11日
0012关于印发返钦来钦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