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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钦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12-28 16:07:54      点击 1874 次

钦州市

建筑业联合会文件

钦市建联字〔202135

关于切实加强钦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疫情

防控工作意见


各县(区)建筑业联合会、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高我市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能力,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119 号)、以及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系列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疫情防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倡就地过节

2022年元旦和春节临近,各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倡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境,减少人员聚集、减少路途风险。对来自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的返钦来钦人员,应建议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的,应建议其立即到附近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

   二、加强建筑工地来访人员管理

鉴于近日东兴市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各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来访人员管理,严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密切接触者等来访人员进入项目现场,项目健康管理员、保安须排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查验所有来访人员健康码、行程码,积极配合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主动配合市、镇(街)、社区防疫措施,结合当地管控政策,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如发现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在建工程项目部应第一时间向单位及社区进行报备,严格按照桂新冠防2021〕3 号文件落实健康管理实行居家隔离,并做好核酸检测。

三、加强在建工程人员管理

  一是在建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参建人员实名制、“一人一档”管理。二是加强参建人员进出管理、落实人员防护、体温监测和消毒等防控措施。三是落实健康码查验,主动配合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四是持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工程项目现场,不得雇佣无健康信息人员。五是加强对在工地现场宿舍或周边出租屋居住参建人员的出行管理,教育其严格服从当地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注意保持合理社交距离。

   四、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环境管理

  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地下室、管廊、封闭建筑、坑口井洞等封闭空间和狭小空间等重点区域的垃圾收集转运、下水道清淤和消杀消毒措施,消除疫情传播隐患。二是强化厨房和食堂管理。后勤工作人员需在用餐前后对食堂进行清洁,每日及时清倒垃圾,定期对厨房和食堂进行消毒,做到“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三是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食堂就餐实行分餐制,减少聚餐,分批次就餐,使用公筷、公勺。

各县(区)建筑业联合会、各会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继续强化建筑工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及人员排查情况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实施销号管理,防止新冠肺炎防范疫情在我市扩散蔓延,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平安、幸福、祥和欢度佳节。

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12月28

关于切实加强钦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钦市建联字[2021]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