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钦州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通知
钦州市
建筑业联合会文件
钦市建联字〔2021〕12号
关于开展评选钦州市建设工程
优质结构奖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和引导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结构安全可靠,创建优质结构工程,根据《钦州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钦市建联字〔2021〕11号)文,现决定开展钦州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钦州市优质结构奖”)评选活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程范围
钦州市优质结构奖评选内容: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三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录1、2的规定。
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原有建筑物的改建工程;
(二)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
(三)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的工程;
(四)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工程;
(五)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
(六)申报的工程未包含基础分部工程。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
(三)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四)积极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
(五)申报单位必须是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会员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工程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向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提交申报材料。
(二)获得钦州市优质结构奖的工程,我会将向广西建筑业联合会推荐申报广西区优质结构奖评选。
四、申报材料
1、《钦州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一式两份,独立装订);
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4、监理单位参与申报的,应提供《监理合同》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即第2、3点为施工单位提供,主要内容第4点为监理单位提供);
6、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请各参评单位在2021年7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地址:钦州市艺华联盟南门二楼市建筑业联合会办公室。联系人:彭小瑗,联系电话:0777-2880208),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钦州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
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6月30日印发
关于开展评选钦州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通知(钦市建联字[2021]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