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钦州市建筑业 “评先评优”活动的通知
钦州市
建筑业联合会文件
钦市建联字〔2021〕6号
各县(区)建筑业联合会,各会员单位:
2020年,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和广西建筑业联合会的指导下,我市建筑行业广大会员企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提升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开拓技术创新能力,打造品牌诚信企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行业员工们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评先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市从事土木工程建筑、道路、管道、水电、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其个人。参选的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二、评选奖项
1、钦州市建筑业先进企业(包括先进单位);
2、钦州市建筑业诚信施工企业;
3、钦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院长、主任);
4、钦州市建筑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
5、钦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
6、钦州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7、钦州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8、钦州市建筑业绿色施工先进单位;
9、钦州市建筑业先进工作者;
10、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先进协会;
11、协会先进工作者。
三、评选基本条件
详见附件。
四、评选业绩考核期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申报程序
1、由各县、区建筑业联合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推荐和申报。
2、单位和个人根据自愿原则向当地建筑业联合会或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时应交填写好的申报表、推荐表及有关申报、推荐材料。
3、申报、推荐材料由各县、区建筑业联合会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由县、区建筑业联合会或建设主管部门报我会。市直单位可直接向市建筑业联合会申报。
4、市外来钦施工企业的申报材料直接送交我会。
六、时间安排
申报、汇总材料请于2021年6月21日前报送我会,逾期我会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需做好目录,电子版扫描件需拷到(U盘)并注明单位名称交到我会办公室,或发送到电子邮箱2286152011@qq.com。
七、评审程序
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办公室收验申报资料后,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初审,由评委会评审后予以公布。
八、表彰
1、荣获先进集体和个人在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上公布。
2、召开表彰大会,对荣获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奖牌,表彰大会拟定于2021年第四季度召开。
九、“评先评优”活动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小瑗联系电话:0777-2880208(传真)
邮箱:2286152011@qq.com
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新华路270号艺华联盟大楼第二层南门207-209室(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办公室),邮编:535000。
各县(区)建筑业联合会,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和事实求是的原则,积极组织本区域企业和个人做好申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推荐。
十、本文附件内容和申请表在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上http://www.qzsjzy.cn/下载。
附件一:钦州市建筑业先进施工企业(先进单位)评选办法、申报表;
附件二:钦州市建筑业诚信施工企业评选办法、申报表;
附件三:钦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经理(院长、主任)评选办法、申报表;
附件四:钦州市建筑业优秀建造师(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申报表;
附件五:钦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评选办法、申报表;
附件六:钦州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评选办法、申报表;
附件七:钦州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申报表;
附件八:钦州市绿色施工先进单位评选办法、申报表;
附件九:钦州市建筑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十: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先进协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申报表。
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4月30日
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本协会办存。
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印
(共印200份)